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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野论坛原野户外原野无边 → 乱弹旅游(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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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乱弹旅游
版权所有:非一郎 原作 提交时间:16:16:12 09月28日

乱弹旅游



不知道是从哪一天起,独旅就变成了自己深深迷恋的一剂割舍不去的精神毒品。

并非没有人可以与我一路清歌,风雨兼程。有的时候,即使身边有些许的朋友陪伴,也会在某个特定的瞬间,觉得自己心里面流淌的依旧是一个人独自的灿烂世界。

很多时候,被一种腐朽而臃肿的情绪深度困扰时,我都想出去走走。

很多时候,觉得自己的生活很不晴朗,连自己的表情也是含混不清,我都想换个简单透亮的方式呼吸。

很多时候,觉得自己一贯阳光的笑容开始暗淡,一贯自由的个性开始被无聊打磨,我都要走出去,去唤醒自己的自然。

很多时候,面对日益沉重日益无奈的生活我想洗头、洗澡、洗脑。我想呼吸一些没有一点腐朽味道的空气。要不然我该病了,我必须出去走走,洁净自己,让自己能够大气点。于是我就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去一个大气的地方,去把那里的大气移植到自己的身体里面来。

唤醒自己的自然,沉淀自己的本色,对于我个人而言,似乎只有通过独旅这一种方式。

人,毕竟是从自然界裸身进化而来的,注定与自然界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即使是丢掉了那根曾经兽类的尾巴……



“假日经济”从骨子里面而言是炒作的商业行为,除了吃喝购物,重点就是瞄准了旅游产业。于是从“假日经济”这个概念被标杆而立的那一天起,很多人就开始乐此不疲地加入到黄金假日时中国大地上一次又一次的“乾坤大挪移”之中。

旅游终于变成了时尚,时尚当然是很多人要趋之若骛的。七十年代的时尚是听邓丽君的靡靡之音,于是大家都一边看着野花流口水一边唱《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八十年代末的时尚是听中国的雏形摇滚,于是大家都把好端端的牛仔裤颇摇滚地割开几个口子,看着越来越不能被衣服所容纳的裸露的肌肤唱《无地自容》;九十年代的时尚大爆炸,似乎随便一家媒体都可以制造一段时尚,于是大家集体晕头转向,即使是街头小混混身上叮铃咣铛的一大把零碎,也能翻译出来一大把的时尚。

旅游当然是目前很应该趋之若骛的重点时尚,既然走出家门就是旅游,那么走出家门大概就很时尚了吧?

于是,越来越多的旅游胜地被开发出来了,越来越多的人造景观被建造起来了;于是,越来越多的地方你可以看到表情越来越茫然的游客。

从本质上而言,很多游客走出了家门,仅仅就是时尚了那么一回。

好像我个人对于旅游的内涵概念有些苛刻了吧?

也许。

事实上旅游中只要我们可以有机会张开嘴巴笑一笑,得到快乐就可以了,就足够了。

没错。导游让我们看,我们就顺着导游的手指头使劲向前看就好了;导游让我们买,我们就伸出自己的手指头拿出钱包掏出钞票就好了;导游告诉我们对面的山壁上有个什么十二生肖的图案,好,我们就绞尽脑汁地牵强附会,死活也要把那些猪呀狗呀什么的找出来自圆其说;导游告诉我们这个地方最适合摄影留念,好,我们就千姿百态地摆个“扑死”对着镜头无比灿烂地笑它个倾国倾城……

我们快乐地打道回府,并且准备下一次继续时尚。

当然我不敢说这种浅尝辄止的旅游方式是肤浅的,但至少是很冤枉的:因为旅游本来有着一个很宽广的外延,我们却只是享受到了一个最肤表的层面。

我们在一个城市生活,其实就是牢牢因循着整个社会的游戏规则;结果这样走出城市,我们继续因循着旅游产业的游戏规则。

序化的旅游方式,依旧只能带给你一段程序化的风景和程序化的经历。

这种旅游方式,注定先天不足。

(题外:好像驴坛应该有不少职业导游,估计看到这儿一定都想要杀了我;唉!这年头为了写一篇贴子还真得有点牺牲精神。嘿嘿!)



有坚决不跟随旅游团行走的游客,我贸然斗胆地把他们分为三类:

习惯对比派。

这一派大多依旧是不明白旅游三味的游客,不管去什么地方都做不到入乡随俗。住店要把热水、厕所、餐饮、服务等等问一个遍,恨不得找到一个和自己家一模一样的宾馆。吃饭时的口头禅就是“我们那里从来不吃这个的”、“我们那里从来不这样做菜的”云云。旅游的时候,拍摄自己是第一位的,并且造型多多。有缆车决不爬山,有马匹决不走路。爬山的时候一有头疼就掉头,回家告诉朋友们我去过了看到了就可以了,第一时间放弃体验。回家总结,总是把当地的住宿餐饮无情地彻底否定一遍。他们绝不冒险,绝对以夸张的态度怕死。

我觉得“习惯对比派”们不如把自己的行李从家里搬到家对面的宾馆,打开电视旅游频道看一遍,再对应买些优美图片,用制图软件把自己种种造型照片制作上去就可以了。不必跑出来旅游。

我不喜欢“习惯对比派”,偏偏“习惯对比派”的游客全国各地最多。

安逸派。

人的本能是追求安逸的。我并非拒绝安逸,我只是觉得安逸与享乐很容易形成习惯。在城市中,这个习惯并不突兀,因为人人的辛苦劳作都是为了可以更加安逸地在城市里面生活。

可是,如果带着这个习惯走入旅程,慢慢地安逸就会变成旅游的一个要素;而这个要素一旦形成就难以摆脱,旅程中需要用汗水换得的真正的快乐与风景,就会失之交臂。你会因为腿肚子打颤而马上选择索道选择滑杆,那样沿途的风景就在你两眼望天的路程中轻易地流失了;你会因为没有地方洗澡而拒绝选择黄土高坡,那样你永远不知道黄土高坡的苍凉与雄浑;你会因为高原反应而拒绝再向雪山顶峰攀登,那样你永远不知道站在雪山之颠是以怎样的心情感受那似乎伸手可及的蓝天白云;你会理所当然地由睡不惯农家土炕变成根本不能接受投宿农家;你会失去平静的心态平易的风范,慢慢地你会抱怨旅途中的风雨,你会抱怨同伴、伙食、住宿、交通、计划;到最后旅游对于你就不再是旅游了,因为你只知道什么是三星级宾馆什么是飞机和TAXI,而这些东西你根本不用走出城市就可以一清二楚;你的旅游天气只有一个外延,就是必须永远的艳阳天。你的旅游本质上其实是从家里面挑几件内衣到家对面的宾馆住上几天并且在吃饱睡足之后随手打开了电视上的旅游频道看了几眼。

那些在城市里面挥金如土的家伙们,到了旅途上会因为一毛钱而反复讨价还价,我认为他们至少算是聪明人。他们不是留住了钱包里面的钱,而是留住了自己旅游必备的一种心态。

那些恨不能把旅游计划细致到几点吃饭几点拉屎的家伙们,他们不知道旅游除了风景之外,更加有魅力的是一种经历,抑或是一种对于风景的交流、对于乡土人情的交流。而经历是不能够用列表的形式先行计划好的。

那些始终以豪华和安逸做前提的游客们,除了羡慕他们有钱以外,其余的都被我以不值一哂的态度排斥了。说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也罢,反正我不介意自己以阿Q的嘴脸扔出一句话:道不同,不相与谋。

随遇而安派。

“随遇而安派”可以入乡随俗,甚至乐意选择吃苦的方式。“随遇而安派”不挑剔环境和饮食,乐意冒险,最愿意体验,并且不怕死。拍摄自己是最次要的,甚至不拍。只要自己有脚就不坐缆车;身体允许的前提下,一定要把风景看到个打破砂锅的境界。回家总结,最先讲的是风景和苦中有乐的故事;回答别人提问的时候,才会轻描淡写地说说住宿餐饮情况。旅游时睡眠少,所有的时间都拿来享受旅游,享受体验。可以半个月不洗澡不换衣服。决不拒绝当地人热情好客时递过来的一碗黑乎乎的奶茶,或者一大碗酒。

我喜欢“随遇而安派”。

做“指点江山”科胡言乱语了这么多,不把自己入个什么派,估计前两个派系的游者一定会和导游一起联手把我给做了。

我又实在是不敢贸然做派,你们把我当“苹果派”好了。



事实上如果允许我恭维一下自己的话,我当然要比“随遇而安派”更高一个境界了(之所以不用“层次”这个词儿,是因为xx功那帮王八蛋把这个好端端的词儿给糟踏了。):我是“独旅派”,或者我可以拍拍自己的马屁简称为“狼派”。

一句革命口号就可以概括“狼派”的全部特点:

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排除万难,去争取最后的胜利。

其实一开始我的旅游概念也是一派懵憧的。我最初喜欢旅游,仅仅是因为我很想走出城市。

走出城市是一种直截了当的轻松。我那个时候认定城市总意味着同自然的对抗乃至对自然的残毁湮灭。人来自自然,对自然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和依赖感;人的魅力往往在于不被社会定型的自然部分。

城市的线条繁乱肤浅,气息喧嚣,但却是我们享受千万年人类积累文明的地方,所以我们向往城市,渴望在高度发展的城市文明里生活。但是我们却总不肯将自己,将属于自己属于自然的那份自己交付给城市。

基于这个观点,一开始旅游我总愿意选择那些依旧古朴甚至依旧原始的地方;如果一个原本古朴的地方被开发的面目全非(要知道,“开发”在中国有时候可真是个让人触目惊心的词儿。),我会愤怒不已。

但是后来,我忽然发现我的愤怒毫不严肃,没有道理。

我改变这种观点是在湖南凤凰。

面对沈从文笔下的那个梦中水乡我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愕然不已——我相机的取景框几乎找不到若干个完整的画面。几许老屋旁边总是挤站着一两栋现代建筑,完全不同的建材让二者势如水火。长长的石板路也被揭起来,换作混凝土重新浇筑。

只剩下虹桥,而虹桥也是钢筋混凝土的骨骼。虹桥下面那不到100米的江岸一侧,喘息般保留着最后一丝边城的旧颜。那里还有数十栋地地道道的湘西吊脚楼,委委屈屈地提供着曾经古老的最后证据。

看得出来,尺度适宜的老街上,新建筑还在高歌猛进,老味道正在被一点点地凌迟处死。

难道是我走过为数不少的地方,自己的眼睛变得刁毒了吗?

可是,我分明看见了一只羽毛已经悉数脱落的凤凰,光秃秃的象是一个即将被开膛破肚的老母鸡,只是尾巴上面,还摇晃着最后几根凤凰的羽毛。

站在吊脚楼的阳台上,面对着夜晕慢慢湮没的虹桥,面对着两卷胶卷和一小撅游记就交待了的凤凰,我怅然若失。

凤凰的吊脚楼有很多都已经改做了特色旅馆,从背后木板房的电视里面传出来的,是凤凰卫视那些不厌其烦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聒噪节目。两个凤凰,前者是古,后者是今,在这里和平共处,共同生长。

没错,凤凰也需要生长,也需要涅磐(对不起,电脑里面没有“木”字底的那个字)。有什么理由要求她永远停驻在沈从文的笔下?有什么理由要求她永远小桥流水、田园牧歌?有什么理由要求她永远蜗居在上一个百年?

没有理由你住在钢筋混凝土外加内保温的房子里面,却要求这里的人们永远要透过吊脚楼的木板缝看到沱江的小舟。

没有理由你坐在60秒就可以到达摩天大楼屋顶花园的电梯里面,却要求这里的人们永远踏踩着摇摇欲坠的木楼梯。

没有理由你坐着飞机拎着手提电脑却要求这里的人们在你掏出数码像机的时候还能够给你定格一个古典的平易。

没有任何理由。

我们总是奢望某个地方保留古典,保留清贫,甚至保留原始。可是,有什么理由你每天吃着中餐西餐大餐快餐却要求别人一代又一代地茹毛饮血?有什么理由你每天驾车上班敲击键盘拿钱走人纵酒狂欢却要求别人一代又一代地刀耕火种?仅仅是因为你信马由疆地跑到这里来撒欢儿忽然举起相机的时候,就可以指责这里的房子让你的取景框难以找到一个完整的古典?

是的,你腻了,你腻歪了那些高楼大厦,你甚至可以夸张地说你已经腻歪了整个城市,所以你才来这里看看。那么,请你在这里留下来,生活十年如何?

好,我可以停止指责,停止以“要求”这种不良的心态审视这一份又一份曾经完整的古典——难道这些美丽的古典不该保留吗?

当然应该,这个责任应该交给整个人类来承担,而不仅仅是“当地人”;应该有国家,有政府,有当地人群,还有你,还有我,那些个经常端着相机的家伙。



再说说独旅。

其实一个人独旅很多好处,自由随意,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改变行程。因为没有人缠绕,感觉就会异常敏锐。你爬雪山到一半的时候,同伴高山反应了,你必须放弃风景送其下山;你正欣赏自然的时候,同伴忽然异常兴奋地说:你看,对面的山果然象旅游指南上说的象是个笔架,我看了半天才看出来呢!或者看着九龙山影壁非要把九条龙牵强附会地找出来才罢休,岂不是扫兴到了姥姥家!等等等等,所以决不跟团,跟团简直就是受罪。

喜欢独旅。

因为自由。可以从流飘荡,任意东西。可以在激动的时候,一个人坐看长河落日,大漠孤烟;直到自己和自然浑然一体。

没有人打扰。偶尔打扰的只是萦绕于心的那些逝去的片断故事。

独旅可以过滤这些纷乱的故事。

在自然的伟岸与浩瀚中,很多故事不过就是一次草木荣枯。再看看,树长出了新叶,草绽放了鲜花;把终成种子的故事埋起来也就罢了。来年会开出更美丽的新鲜花朵。

面对苍凉大地,不用想,就已经对过去的故事释怀。

于是,笑的恬静、从容;所以灿烂。

人很容易就大气了。

独旅还可以有一个骄傲的节奏。

从一个略显偏激的角度而言:快乐就是别人跟不上你的节奏。

没有和你的旋律合拍的人,那最好就自己长啸低吟了。否则,大家都累,也苦。

把甜蜜的,苦涩的,有味的,无聊的,臃肿的,罗嗦的,拖泥带水的,迷迷糊糊的,所有的乱七八糟都一刀挥断。来点痛快的,独旅可以做得到。

独旅时,最被震撼的时候,就是看见了、感悟了眼前的自然,自己也跟着最自然最纯净的时候。是自己最想找个人一起分享快乐的时候。

一切的震撼是因为我的心在这时候和它们一样狂野,一样纯净。

想吧!第一个跳出脑海的人,绝对是最爱。

如果想到了,毫无疑问,这个人我爱她。爱的深刻,因为她只有存活在我的心上面,我才会拿自己最激动的感觉与她共舞。毫不犹豫就会说我爱你,说的时候决不勉强,决不矫情,自然的就象我看见的并且感动着的自然一样。

可是,有爱人的话也许你就不会独旅了。

脑海里再也跳不出来一个人,就只好静默,象一块冰冷的石头。

所以独旅最被震撼的时候,也就是自己最孤独最静默的时候。孤独而傲岸,苍凉而悲情,是彻头彻尾狼的感觉。

那种感觉只在瞬间涌上心头,无可沛敌,莫之能御。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把自己扔给自然,由它们说了算。

这只是沉淀于心的厚重的独旅概念。

独旅危险吧?

危险?在城市里过马路也容易被不守交通规则的车撞死。

我总觉得人死在草地上比死在柏油路上要好看不少。

死在床上按说不错,但是最好要有一个女人紧紧地抱着你,流着泪看着你,嘴唇吻着你,再死。但是,现代人好像和这种死法快要绝缘了。

独旅只需要小心谨慎,用不着写遗书。

我一直认为走遍天下只需要两个条件,其一,你不是喜欢流浪,你就是流浪。其二,你有宽阔的爱心。

走遍天下不需要勇气,就象浪漫不需要勇气一样。浪漫只需要真实,走遍天下也是一样,把自己的真实挥发出来,就足够了。本来你就不是一个想要走遍天下的人,即使有荆轲刺秦的勇气,也不会去走遍天下。

爱自然,爱自然里面的人们,并且爱自己,才可以走遍天下。



然后,我看见了更为严肃的旅游方式。

去年五月在四川稻城,我认识了一个同样独旅的朋友,来自成都。

成都的这个小伙子比我小一岁,说话声音柔和而深沉;白天黑夜总是戴着一顶休闲遮阳帽。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游记中只好给他个代号,叫做“帽子”。

“帽子”来亚丁已经半个多月了,周围的藏民都认识他。

顶着月光,围着火炉,在仙乃日神山脚下“帽子”和我神聊过一宿。

“帽子”没有女朋友,和我一样不愿意存钱。存钱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可是我们现在的花钱已经是在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了。“帽子”的钱几乎全用在了旅游上。这一次他把辛苦工作了两年的钱全带出来了,并且辞去了工作。因为“帽子”要在这最后的香格里拉一个人呆到十月底,呆到大雪封山前。然后下山去中甸、云南的丽江、大理、昆明;然后返回成都找工作、挣钱,再出来独旅。

如此周而复始。

我知道,“帽子”是用真正的全部家当,来完成这一次半年之旅。他把生命分为两个段落:挣钱纯粹是为了实现梦想的蛰伏期,旅游才是点燃并且绽放开了自己的生命,是自我意义上的真正怒放。

“帽子”把每天的日程都安排得满满的,几座雪山都已经爬了很多遍。这样各种天气下的风景都看过了。有时候还和采集虫草的藏民一道翻山越岭。

从山上下来,就去不同的藏民家串门。或者去山脚边那个只有小学一二年级的学校义务扫盲。“帽子”说他最近去了几次学校,孩子们都上山采集虫草去了,一个人也没有。

我说,三毛在撒哈拉的时候,也帮沙漠的孩子们习字。

我知道,“帽子”在成都挣两年的钱实现这样半年的独旅,我在北京大概只需要挣半年;可是我从没有过象他这样的独旅。

“帽子”不是在这里旅游,他象是在这里生活。以生活一段日子的方式体验这一次旅游。

我很羡慕“帽子”,我希望过不了多久,我也可以以生活的方式进行几次独旅。

那一夜,我们交流了很多故事。

月亮从仙乃日雪山的头顶上,慢慢爬过去了……

回到北京,曾经和好友KOKOKOKO(也是一个深得旅游三味的女大侠)一起去三里屯藏酷酒吧喝酒。谈及此事,KOKO说了一个观点:古朴的地方,当地的人并不愿意在当地停留,我们旅游的时候之所以从容,是因为我们仅仅是呆上几天。这不是很严肃的。所以这样的旅游也并不纯粹。

谈到“帽子”这样的旅游方式,这位女大侠很是钦佩,并且向往。



“帽子”的旅游就是生活,生活也就是为了旅游。

我向往这个境界,但是和很多人一样,我也做不到。

这样的人很多。跟他们比起来,我的旅游方式还是小儿科。

还有一种人,旅游甚至超越了生活,变成了点燃自己的生命。比如上海的壮士余纯顺。

我不敢对他们妄下评论,我只能对他们表示由衷的深深的敬意。



乱弹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话,其实也并非要把旅游的概念做成一个金字塔。

说到底,只要有一种旅游方式能够让你真正快乐,就足够了。

说到底,我只严重地反对一种旅游方式,就是裹藏着自己的旅游。

那些即使是站在当地人的屋檐下聊天的时候也要带着墨镜的人,那些旅游的时候除了睡觉以外一直都带着耳机的人,才是我真正认为唯一失败的旅游者。

干吗不让大理慈祥的的白族老太太看到你的眼睛呢?

干吗不让塔尔寺的小喇嘛看到你的亲和力呢?

干吗不让新都桥跑马的藏族汉子看到你的俊俏呢?

干吗不让德夯的苗家妹子看到你的帅气呢?

干吗不听听锡林郭勒草原沙暴的呼哨声呢?

干吗不听听黄河壶口瀑布响彻云霄的水声呢?

干吗不听听兴安岭忽高忽低的松涛呢?

干吗不听听陕北汉子隐约可闻的信天游呢?

无论哪种旅游方式,你都要让自己真正快乐。

无论如何,你都要走进自然。

非一郎 0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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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
  但,不妨看看。

我们都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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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了!本来好转的近视眼又坏了。
下次缩写了再上好波。

说话不算数啦,你还算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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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地看了,文章写得很好,也就不觉得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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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不让大理慈祥的的白族老太太看到你的眼睛呢?

干吗不让塔尔寺的小喇嘛看到你的亲和力呢?

干吗不让新都桥跑马的藏族汉子看到你的俊俏呢?

干吗不让德夯的苗家妹子看到你的帅气呢?

干吗不听听锡林郭勒草原沙暴的呼哨声呢?

干吗不听听黄河壶口瀑布响彻云霄的水声呢?

干吗不听听兴安岭忽高忽低的松涛呢?

干吗不听听陕北汉子隐约可闻的信天游呢?

我摇滚你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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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白水二三知己四五密友六面海风七上八下心情九转柔肠十分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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