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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助学  (http://www.gxyuanye.cn/list.asp?boardid=16)
----  阳光助学援助贫困学生项目检讨及指引  (http://www.gxyuanye.cn/dispbbs.asp?boardid=16&id=21410)

--  作者:帮主
--  发布时间:1/5/2010 1:58:32 PM

--  阳光助学援助贫困学生项目检讨及指引

陈姐最近在联系凌云县下甲中学的几个学生捐助问题时,碰到诸多问题,阳光助学联盟必须作出改善,把捐助的规范化管理必须提上议程。才能保证阳光助学的公信度和执行力。
我们必须成立援助辅助贫困学生项目小组,去负责这项目,同时规范如下几个文本,才能做到有据可循。
建议书
1. 建议书内,请注明捐助人所在的学校是否是阳光助学的助学点,目的是说明和学校合作的成熟度。
2. 阳光助学人员必须已到访过学校及家庭,了解过当地情况,及尽量提供照片。
3. 建议书提交后即成为援助项目小组对捐助人的承诺,应尽量避免改动。
4. 建议书在得到资金支持后即成为非常重要的文件。援助项目小组应好好保存递交给经办人员提交的建议书版本,并经常参照,确保资助如建议书所说进行。若有项目人员的更换, 须正式交接仍在进行的项目的建议书, 记录在案。
资金预算
1. 关于资金预算,原则上按照学费和生活费计算。
2. 如是境外捐助,必须把汇率风险, 物价上涨等因素包括在预算内, 以避免后期的追加款项。
资金确认
1. 确认捐助人和捐助对象是否正式进行捐助。
2. 确认捐助人捐款是否每个学期能够进行。
资金监管
1. 对捐助人的捐款使用进行监管。
2. 如捐助对象退学及时通知捐助人停止捐助。
3.
项目报告
1. 每学期向捐助人汇报至少一次关于捐助对象的情况。
目前有追梦和湖狸报名负责这项目,我们需要其他同仁参与,望大家积极报名!
--  作者:帮主
--  发布时间:1/5/2010 1:5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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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学生资料:


   黄晓莹,女,1995年5月出生,现就读于田林县潞城初中三年级,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一直处于班级前10名,品德良好。她是个不行的孩子:自小父亲外出打工一直无音讯,跟随母亲与外公外婆生活,2008年6月份,不幸降临到她的身上:唯一的劳动力-----母亲因病去世,家中失去了顶梁柱。现在家中尚有年过七旬的外公外婆和常年卧病在床的阿姨和一个下肢残疾的舅父,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黄晓峰,(黄晓莹的弟弟)1996年12月出生,现就读于田林县潞城初中一年级,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品行良好。

希望能够得到善心人的帮助,完成学业。 鉴于以上两位小同学都不能住校,享受不到政府每月75元的生活补助的政策,所以,如果有朋友愿意帮助,请选择每月至少支助150--200元,真正帮助到两位小同学解决后顾之忧。
支助协议可以一年一签,支助款的使用由念恩小学的陆老师监管,支助协议的履行由阳光助学联盟监管。支助人与受助人互相签字确认,监管双方也签字担保。
--  作者:帮主
--  发布时间:1/5/2010 2:00: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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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助学协议书样本
甲: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通过广西阳光助学联盟的招募讯息,得知XXX同学,由于……..原因,生活极度贫困,无力支持她求学,为继续学业,向社会寻求帮助。XXX同学勤学刻苦,成绩优秀,品行优良。鉴于此生的求学精神,甲方愿意每月支助XXX同学XXX元人民币,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为确保专款专用,甲方将通过XXX作为支助款的中转人和监督人,该笔支助款将直接转入XXX在XXX银行开具的银行帐户上,由XXX在收到支助的钱款后,确保该笔钱用于支持XXX同学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保障,在学校放寒暑假期间,该笔钱可交与XXX同学自行处理。广西阳光助学联盟将不定时的对此支助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甲方必须于每月初(10号以前),汇转XXX元人民币到XXX支助款的中转人和监督人XXX银行账户上(户名:XXX   所在行:XXXXXXX  银行账号:XXXX   银行地址:XXX)以确保支助的及时性与连续性。
乙方XXX同学,每月至少一次以通信方式,介绍支助款的使用、自己的生活及学习情况,保持与支助人之间有良好的沟通。好好学习,健康快乐的生活。
此协议期为一年(自2010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止),一年后,视乙方XXX同学的意愿及具体情况而定是否续约。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将终止:
1. 学生无故退学。
2. 学校无故辞退该生。
3. 甲方有突发的经济意外情况无法再继续支持的。
补充条款:
如在一年期约未满的情况下,由于甲方的意外而中止的支助协议,将由阳光助学联盟接力完成甲方未完成的支助期约)。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支助款中转及监管人留存一份,阳光助学联盟备案一份。
签约方:
甲方:                            乙方:
监管人:                        阳光助学联盟:
(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  作者:帮主
--  发布时间:1/5/2010 2: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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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下甲乡中学贫困生材料
现在9年义务学生缺少的是:
1、 生活费——早中晚8元/天*24天=192元,
支助:每月国家补助75元,需支持至少100元维持。
2、 相关生活用品费(例如牙膏、牙刷,女孩就有例假用品等)和辅导书籍读物等。
支助:约50元/月。
注意事项:
1、一对一支助,不能少于1年,如因学生本身问题不再支助,需要和中介该项目的阳光助学联盟联系说明,如非学生问题的特殊原因需要留递——接替继续资助的人或者企业。
2、一对一支助,需要每月至少和支助学生通信一次,保证与支助学生的沟通。
3、如果情况许可,希望对支助孩子能支助到孩子高中,谢谢!
罗桂荷:女,1994年5月生,凌云县下甲乡河洲村卡所屯,背陇瑶族,年幼时父亲病死,后母亲改嫁,如今和年迈的奶奶、姐姐相依为命,现就读于凌云县下甲中学初一年级126班,勤学刻苦,成绩优秀,段考成绩排年级第9名。其生活艰苦,从未吃过早餐,每天仅吃上学校免费提供的两餐正餐饭。其积极上进,志向远大,立志做个教师。现日常生活全靠在广东打工的姐姐的微薄收入维持。(附其近段生活照)
————阳光助学联盟已经找到一对一长期支助人,支助100元/月。
罗桂珍:女,1995年7月生,凌云县下甲乡陇凤村弄米屯,背陇瑶族,年幼时父亲病死,后母亲改嫁,如今和年迈的奶奶、哥哥相依为命,现就读于凌云县下甲中学初一年级126班,勤学刻苦,成绩优秀,段考成绩排年级第5名。其生活艰苦,从未吃过早餐,每天仅吃上学校免费提供的两餐正餐饭。其积极上进,志向远大,立志做个医生。现日常生活全靠在广东打工的哥哥的微薄收入维持。(附其近段生活照)
————阳光助学联盟已经找到一对一长期支助人,支助100元/月。
韦桂秀:女,1995年8月生,凌云县下甲乡河洲村弄怀屯,背陇瑶族,前年家庭遭受火灾,全家居住于小小茅棚内,现就读于凌云县下甲中学初一年级126班,勤学刻苦,成绩优秀,段考成绩排年级第15名。其生活艰苦,从未吃过早餐,每天仅吃上学校免费提供的两餐正餐饭。其积极上进,志向远大,立志做个公务员。(附其近段生活照)
————由深圳李小倩女士支助,每月支助100元,支助日期从2010年1月起到2010年12月止(含12月)
以上联系人:1、阳光助学联盟 茉莉13907866551
2、广西百色市凌云县下甲乡中学 劳文彰 副校长13877659178
3、广西百色市凌云县下甲乡初级中学一年级老师  罗顺波 13737629356
农业银行账号:6229920500041125027
                                      2009年12月2日

广西百色市凌云县下甲乡初级中学
李建华副校长   电话:13321761488
邮箱:lyxjzx@163.com
劳文彰副校长   电话:13877659178
罗顺波  二年级年级组组长  电话  13737629356
--  作者:帮主
--  发布时间:1/5/2010 2:0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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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的资料都是陈姐收集,募集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  作者:David
--  发布时间:1/10/2010 10:24: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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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原蚁
--  发布时间:1/22/2010 12:28: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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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上来看方案,看到这个帖子,觉得有必要更正一下。
1.关于资料收集:凌云县下甲中学求助生的资料不是我收集的。在去参加“杀年猪”活动之前,茉莉电话让我去下甲中学跟那的劳副校长见见面,说他们学校还有另外的一些学生求助。我答应前往,并在行前就约好劳副校长及罗顺波老师,约好见面地点及见面时间(原定一个小时,由于行程不由我掌控,最后见面的时间只有半小时),请他们预先准备好求助生的书面材料,到时候,拿到资料后,与求助生见面并尽可能随求助生到其家中走访。结果,见面时,校方没有提供半个字的书面村料,电子转过来的所谓资料,也只是三个求助女生的相片,当时我们给五个求助女生拍摄了相片,很遗憾的是,回来后,相机的主人说,相片丢失了。因此,此行只了解到几个信息(据罗顺波老师的介绍).A住校女生每月有75元的国家补贴。B 目前学校每月补助贫困生30元。C求助的贫困生学习都很用功而家庭都相对比较困难。
2.所谓的规范管理,我的初衷不过是本着一种善良的愿望,让求助者与支助者互相签署一份协议,规范一下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而这样的一种非法律文件的规范,无非就是强调三点: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的原则--支助者用支付金钱的方式来回应求助者,是对求助者的一种信任和尊重,同时也是满足自己内心需要的一种义举;而求助者通过寻求社会资源来解决自己的难题,是一种进步也是一种积极的解决问题的途径,那么,求助者在收到支助款后,自觉的以书信或者电话的方式让支助者了解其支助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是否真的能够帮助求助者解决了问题),让支助者放心,是对支助者支助行为的尊重和鼓励。我以为,这也是符合社会伦理要求的。 互相监督互相成长原则----要求求助者每月必须写一封信与支助者沟通,实际上也是一种帮助求助者成长的方式,比如通过描述支助款的使用情况,可以让求助的学生学会如何规划用钱和管理钱款,比如通过书信沟通,可以互相了解彼此的立场所产生的观点,从而学会客观的看待问题;比如通过书信的方式,也可以防止支助款被挪作它用,对支助款的专款专用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而对支助者而言,协议的签署,就是规范了他的助学承诺必须是在一段时间内的持续性的行为,无论其出发点是什么,协议一但签署,就是作出了公众承诺了,这也是一种学习勇于承担的方式。最后一个问题是协议签署时所附注的监管人,当时的考虑是,阳光助学联盟是一个组织的名字,其实没有真正的组织架构,如果只是组织承担责任,等于无人承担责任,所以,我在经手的协议上签署了监管代理人是自己,其实际意思是:如果协议中的支助方由于特殊原因而无法完成此协议时,支助者未履行完的协议期约义务将由我这个监管代理人来完成,也就是说,由我这个监管代理人来续做支助人未完成支助义务。事实上,这也是一个给求助者的附加承诺,承诺在一年内,支助协议肯定能完全兑现,受助者完全可以信任这份支助协议,让求助者放好。
3.我们都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行为来学习成长,包括我自己。在参与这个一对一助学活动的过程中,再次感觉到了组织政治的灰暗与无奈,这让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厌倦.
最后还是那句话,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和可以做的事情,其他的,与我无关.请包容我的自私.
--  作者:风清月朗
--  发布时间:1/22/2010 12:4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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