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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我们是否可以为商业捐助作广告  (http://www.gxyuanye.cn/dispbbs.asp?boardid=16&id=11520)

--  作者:威少
--  发布时间:5/4/2005 5:32:08 PM

--  [原创]我们是否可以为商业捐助作广告
对于如何处理商业性捐助,基本上有两种做法.
一种是我们为商业捐助作宣传,广告.比如我们以组织的名义(成立以后)祝贺什么什么,这种做法和商业行为联系比较紧密.
还有一种做法是我们不加以区分,所有的捐助都一样处理.不为别人作广告.

第一种做法好处是我们得到更多的商业捐助.但也能弱化我们的纯粹性.可能削弱在整个社会种的向心力.就一般社会民众而言,可能会更接纳没有商业性的公益活动.这能影响整个组织的发展.从长远来看, 这样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我从没有见到希望工程为哪个企业作广告,即使捐一个亿一样.
第二种做法的坏处就是我们会损失一些商业捐助,但这种做法并没有排斥商业资金,因为商人仍然可以为自己宣传,以提高自己的形象.这样的好处就是我们没有受商业利益支配,能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
但这样的划分并不绝对的.比如如果有特别大的一笔捐款,可以有一个捐助仪式.但在方式和用语上应该尽量避免让公众认为我们是在为他们作广告.比如我们可以在仪式上说感谢##的支持,感谢##的善心.希望能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等等.然后捐助者的发言不能介绍自己的公司和企业.当然对于其中的细节,如果我们确立了第二种做法可以以后慢慢确定下来.

我认为这是一个组织的定位问题,所以大家应当首先有一个共识.希望此贴能置顶,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4 17:36:29编辑过]

--  作者:萧洒
--  发布时间:5/8/2005 12:0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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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的选项都不是我的选项。

    在相关的团队定位不明确,以及有关法律准入的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我个人反对我们的团队接受任何的商业捐助,更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
    

    PS:商业捐助?谁对谁的捐助?我们有权接受捐助吗 ?谁去管理这些捐助款?谁去监督这些捐助款的使用?这些问题大家想过没?在法律准入的问题,没有解决前,我们的助学活动不应轻易地与商事活动发生任何联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8 12:10:22编辑过]

--  作者:小猫
--  发布时间:5/8/2005 12:53: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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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太绝对。楼主作畏的做广告,是怎么个做法??
我们一旦接受了赞助,其实就是给企业做了广告 。阳光助学也会以一个团体随着接受赞助而有意无意会被提起。
而且我觉得大家是否也要考虑把这个组织做大,以得到更多的赞助。从而可以帮助更多的学生。有句话说,要帮助别人,首先自己要富起来,既然我们决定去帮助别人,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做的更好?
如果怕我们不是专业人员,我们可以先和专业机构挂钩,多沟通,多学习,甚至可以和机构挂钩,以它们的名字,这样我们做事就方便许多。

--  作者:小猫
--  发布时间:5/8/2005 12:55: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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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权接受捐助吗 ?谁去管理这些捐助款?谁去监督这些捐助款的使用?这些问题大家想过没?在法律准入的问题,没有解决前,我们的助学活动不应轻易地与商事活动发生任何联系。

我们有权接受捐助吗?这个要问专业人士。我不知道我们这样的民间组织可以接受吗?
谁去管理监督这些捐助款。只要我们有权利接受,那监督这个不是非常大的问题。

我还是觉得我们该向专业组织靠拢。这样我们会省好多麻烦
--  作者:威少
--  发布时间:5/8/2005 5:3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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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潇洒所提到的问题,是非常正确D。或许是我当时太直接了,直接从另外一个帖子“公告]送福尔泽小学毕业生小鸡的相关事宜 ”跳到这里来,所以没有说得更清楚。在那个帖子中,我是很明确地说明。投票是指我们在成立阳光助学后应该怎么处理商业捐赠。也就是在彼时,组织已经成立。我们是以组织的名义来处理商业捐赠。至于说定位不明确不好接受捐赠。现在我就是想和大家把这个定位明确。这个问题的解决原则应该是我们成立组织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因该在组织成立前就应当明确。
--  作者:威少
--  发布时间:5/8/2005 6: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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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猫和潇洒所提到能否接受捐款等法律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
从法律上说,在一个组织没有登记成立之前, 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即使有这种行为,也是无效的。组织成立后,可以接受捐赠。从法律上说,我们成立的组织是一个法人。法人必须有自己的财产,在法律上可以认为无财产即无人格。同时,我们可以组织的名义接受捐款,处理捐款。组织所接受的捐款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处分,认为可以是组织自己的财产。但这种处分必须是依据法人章程以及相关组织内部制度来进行。
    对于小猫所提到的监督问题,这是必然的。只要我们成立组织,就是一个法人。法人就一定会有财产。任何法人都要有自己的监督机构。到时候,我们会成立监督机构,来监督任何一笔款项支出,包括以后的任何商业捐赠。
   还有,小猫提到,我们一接受捐款就是为捐赠者做广告。当然,抽象地理解做广告,可以这么认为,因为其中有为捐赠者宣传的效应。而这也是任何公益性捐款所允许的,也是必然的。但我们这里说的做广告是指我们主动为他做宣传。但同时我们接受捐款,特别是大的捐款的时候,也应当向社会公布并表示感谢,这样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捐款。这样,我们的感谢怎么说就会有不同的效果。主要是从公众的印象和看法出发。这里大概就有两个方向了。一个是为捐赠者做广告;另一种是我们仅仅是表示感谢而已。比如,我们为一笔大的捐款举行一个交接仪式。在仪式上,可能会邀请媒体,还说一些话。如果仅仅是围绕捐赠的主题,那公众会认为是很合理的,完全可以接受。如果在会上我们允许捐赠者介绍自己的企业和产品。那公众就有可能认为这个仪式仅仅是是一个商业运作。而一但和商业运坐挂上勾,就可能印象公众的印象。
  当然,怎么才算是做广告,这个一下是很难确定的。具体规则我们可以以后确定。但在此之前我们应当确定,是否可以为捐赠者做广告,可以或者不可以。以此指引我们以后的运做。
  小猫认为,为了帮助更多的人。我们应当首先富起来。这是正确的。关键是怎么富起来。对于公益性法人而言,唯一的财产来源只能是接受捐赠。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怎样接受更多的捐赠。为商业捐款做广告自然可以得到更多的商业捐赠,但我担心这有可能让我们失去更多的其他社会捐赠。
--  作者:小猫
--  发布时间:5/9/2005 1:03: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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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少解答了我的问题。我觉得,我们可不可以找像宣明会、这样的慈善机构挂钩/???然后接受一定的商业赞助???
然后对提到的,接受了商业赞助,会影响大众对我们的印象。我想这是难免的。
不过我也没发言权,我现在非常想多了解一下那些专业慈善机构的运做。我觉得学习是必要的。

--  作者:风车车
--  发布时间:5/9/2005 8:07: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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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如果有商家捐赠,必定有广而告之的内容.如果认为商业捐助对阳光助学有太多负面影响,我倒不觉得.
而要紧的是,接受商业大笔捐助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如何管理的问题.
如果合法合理,善于管理,有商业捐助真是阳光组学以及孩子们的一大好事.
--  作者:小戏
--  发布时间:5/9/2005 10:2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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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威少的思考有道理。我个人也不赞成在现阶段接受有广告性质的商业捐赠活动。

--  作者:阿企
--  发布时间:5/10/2005 8:53: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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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无论做什么决定,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这些小朋友们,只要是对他们有帮助的,也不妨一试.至于是否存在过浓的商业性质,或者说会不会削弱我们的纯粹性,这些并不是关键.关键是我们能否更好的把我们的这些活动做下去,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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