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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送福尔泽小学毕业生小鸡的相关事宜  (http://www.gxyuanye.cn/dispbbs.asp?boardid=16&id=11503)

--  作者:nn游侠
--  发布时间:4/30/2005 12:18:04 AM

--  [公告]送福尔泽小学毕业生小鸡的相关事宜
报告如下:

今天,坛洛珍明生态养殖场马老板来南宁,和我约定到安吉路南的《禽苗批发市场》里的“凉亭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负责人林佩祥老师处面谈有关事宜,商定:
1、小鸡明天阉割(前几天下雨耽搁了),第7天注射疫苗,视小鸡恢复情况在10天内售给我们(达到45天龄);
2、按照成本价(这件事我凭良心来做——马老板语)出售给我们,表示支持助学活动;
3、他们负责落实车(我们出运费)、笼子(借用,过后归还);
4、举行一个交接仪式(他们养殖场正式成立仪式,顺便交接小鸡),届时会有镇、村政府领导参加他们的成立仪式;
5、希望我们给他们助助兴:壮壮场面,希望以我们阳光助学行动的名义送2条横幅:
     南宁阳光助学祝贺坛洛珍明生态养殖场开张大吉!  
     感谢坛洛珍明生态养殖场对南宁阳光助学活动的大力支持!
     在送小鸡的车上张贴:“南宁阳光助学活动捐助幅尔泽小学小鸡“字样红纸;
6、原来要求我们帮助设计的养殖场广告牌不要我们帮助了,他们自己搞;
7、出发时间定在早上7点,以免太阳太热,伤了小鸡;
8、希望能联系报社、或电视媒体报道一下(只是希望),扩大影响;
9、我已经和福尔泽黄老师电话联系, 通告了此事,请他先和学生们说,转告家长,等通知带鸡笼到学校交接小鸡,并说明事由,指明养鸡助学用途;
10、另,为了表示参与阳光助学行动,马老板要我转告陇何屯的乡亲们,他要在陇何屯招一位养鸡的工人,条件:中年人、家庭有小孩读书且负担较重的,男女均可,能长期在养殖场安心工作的,待遇:包吃住月薪300元,不包吃400元,有愿意者请尽快来养殖场上班。我已经转告黄老师尽快物色人选了。

上面事宜如有不妥请大家发言出主意啊!



站着打电话的就是热情支持助学活动的坛洛珍明生态养殖场马老板,他正在联系明天请技术员来养殖场阉鸡事宜
坐着的是“凉亭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技术咨询、业务策划负责人林佩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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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宁市安吉路南禽苗批发市场的里的“凉亭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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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是:谁能出一辆微型车,以便到时带路去福尔泽?黄老师的弟弟说:只要有车我来开也行!
到时我会跟车去的,还有人有时间愿意去吗?坐满为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30 0:21:54编辑过]

--  作者:nn游侠
--  发布时间:4/30/2005 12:35: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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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三
--  发布时间:4/30/2005 11:46: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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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我觉得不妥
--  作者:百合
--  发布时间:4/30/2005 12:14: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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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马老板认为我们助学活动对他以后的业务拓展有多大的帮助,但是我希望在做这一次送鸡苗的活动之前,让马老板对我们的助学活动有个比较清楚的认识:
一、我们的助学活动是以助学为主,这次给福尔泽小学赠送鸡苗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们以后的活动中这样的购鸡苗捐助不会是长期的、经常性的;
二、我们助学联盟的这些成员绝大多数都有各自的职业,而这些职业跟养殖业都没什么联系,在我们的成员当中扩大他的养殖场的知名度,对他以后业务的发展估计帮助也不会太大;
三、我们的助学活动暂时还不希望新闻媒体的介入和宣传报道。所以由我们来联系媒体专门给这次送鸡苗活动来做宣传报道不大可能。

另外,对于游侠提到的上述十项事宜,除了第8条,其他基本都没什么问题。带路的微型车如果是在五月十四十五号这两天,我可以尽量借一辆。
--  作者:威少
--  发布时间:4/30/2005 1:0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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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成本价(这件事我凭良心来做——马老板语)出售给我们,表示支持助学活动;
3、他们负责落实车(我们出运费)、笼子(借用,过后归还);
4、举行一个交接仪式(他们养殖场正式成立仪式,顺便交接小鸡),届时会有镇、村政府领导参加他们的成立仪式;
5、希望我们给他们助助兴:壮壮场面,希望以我们阳光助学行动的名义送2条横幅:
     南宁阳光助学祝贺坛洛珍明生态养殖场开张大吉!  
     感谢坛洛珍明生态养殖场对南宁阳光助学活动的大力支持!
     在送小鸡的车上张贴:“南宁阳光助学活动捐助幅尔泽小学小鸡“字样红纸;
对于商人, 我总是会多一个心眼。不好意思。
1,对于是否成本价,这不大好说,也不知道游侠有没有考察过。
2,假设就是成本价,这样的条件,任何一个商家都会答应的。如果我是老板,我会觉得这个成本价给得非常值。
3,假设我是老板,即使要我完全免费提供小鸡,三千元而已,我也会考虑这个交易不错。那么,应该也有商家愿意无偿提供。
4,我觉得我们还不合适以“阳光助学”的名义对外公开。虽然说这样做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后果,但在我们正式成立之前,还是应该谨慎一些为好。而且,还有政府部门在场。而中国的政府对民间组织有一种天然的排斥,况且是还没有成立的组织。即使我们不邀请新闻媒体,也不敢保证没有新闻媒体参加。如果真的有的话,肯定会对我们有关注。而这个时候我觉得我们还不适宜曝光。特别是以“阳光助学”的名义。
5,即使以后我们要说“阳光助学‘前面的定语最好不用南宁。起码是广西。或者不用。
当然,我是坐着说话不要疼。游侠已经做得非常好了,而我却只会在电脑前指手画脚。心有余愧,厚着脸皮说几句。
--  作者:鱼儿
--  发布时间:4/30/2005 2:34: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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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送鸡苗的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助学联盟私底下的决定,确定还不适合媒体介入。一来本身联盟本身还没有到要新闻曝光的时候,二来鸡苗计划能否成功也还是个未知数,所以我很赞成百合的意见!

辛苦游侠了,大热天的真不容易,先说一个服字先!
--  作者:nn游侠
--  发布时间:4/30/2005 6:1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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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集思广议!
这些问题也正是困扰我的问题!
下面就大家的意见作一个回复:

小三:“第八条我觉得不妥”。确实我也觉得不妥,这是他们的希望,我答复他们:我们可以提供新闻线索,具体由媒体决定,我们不能左右媒体的。这样应该算妥了吧   :)

百合:同意你的意见。我和帮主已经向马老板讲清楚助学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松散的,自愿的,非政府的,自费的,以教学为主的特点,本次捐助也是偶尔为之。这次也特别向他再三说明了。我相信他完全了解这些特点了。
我们参与助学活动都可以得到认可,马老板参与助学活动,也希望能得到认可吧,作为助学行动的一员,了解参与者职业的事情也很正常,至少不会损害助学行动。不是说“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吗 ;

威少:有些事情还愿意与你商榷。马老板听到我们为了贫困学生助学,一口答应支持(还有好几位老板都作了同样的表示):“我也是贫困农村出来的,我知道农村的困难情况。” “按照成本价,这件事我凭良心来做”  。 我与他非亲非故,初次谋面,从与人为善的立场出发,我没有理由怀疑他的动机,我宁愿首先被骗,也不愿意首先怀疑别人。
“假设我是老板,即使要我完全免费提供小鸡,三千元而已,我也会考虑这个交易不错。那么,应该也有商家愿意无偿提供。”   确实,我正盼着这一天哪   :)

考察期间,不时有人问起:不是你养鸡,你来问干什么?买来干什么?  于是我从宣传阳光助学的意义向他们说明原委,希望能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商量起草倡议书的时候,我和帮主认为: 考虑到对于助学方式,大家有不同的看法,因此不以“阳光助学”的名义来倡议,只是以我们个人的名义来倡议。马老板也特地问我:以阳光助学的名义会不会造成侵权?我一时被顺利(不是胜利)冲昏头脑,大咧咧回答:不会吧?......

这也是我们事先没有打招呼、提出商量的原因。

如果马老板支持了助学活动,作为互相支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适当给与他回报或帮助,也很正常啊。一分钱、一分力、一分心意,不管它来自谁,出于什么目的,只要用于助学,就能发挥一分效力。海纳百川才不会枯竭,包容各种助学人士和形式,才能形成源源不断的动力。


下面,根据大家的意见提出以下改正:
     1、祝贺横幅改为:
     南宁一群热心助学人士祝贺坛洛珍明生态养殖场开张大吉!  
     感谢坛洛珍明生态养殖场对助学活动的大力支持!
     在送小鸡的车上张贴:“捐助福尔泽小学小鸡“字样红纸;
  
     2、不以“阳光助学”名义组织本次活动。

以上如有不妥,请大家继续发表意见,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   :)




--  作者:威少
--  发布时间:5/4/2005 4:39: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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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我说的对于商人总多一个心眼,并不是我的偏见。本身我父母从商,耳濡目染,可以说是在一个重商环境中长大,没有理由对商人有偏见。对于商人而言,如果仅仅以个人身份参加,真的没有理由怀疑什么,和我们都是一样的。如果这样还要怀疑别人的动机,那问题只能出在怀疑者自己身上。但如果以商人身份参加,而且整个活动与自己的经营密切相关,也无可厚非,非常合理。就好象公司以自己名义从事公益活动,整个社会都欢迎。但对于这种情形,我更愿意理解为一种交易,一种双赢的交易。商人在这种活动中,一方面也完全有可能是出于为社会作贡献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也为了从中得到利益。
就一个社会而言,我们是很需要这样的公益活动。因为一个国家的大部分捐助都需要有商人参与,事实上也鼓励商人参与。很简单,商人更有能力。商人从事此类行为,是值得鼓励的。所以我们通常也不会公开说他们是为了自己的经营,而说他们表现出了自己善心,以次鼓励商人从事公益活动。但在内心深处,我们如果还是认为仅仅是出于纯粹的善心那就有点迂腐了。
回头看马老板的支持,确实与其经营活动密切相关。而且很明显就是一个我们与他之间的交易。既然是交易那就必然涉及到支出和收益。而其中一个很大的支持就鸡苗,很大的收益就是宣传作用。所以我会怀疑他所说的“成本价”。不要说是成本价,即使是赔本买卖我们也听得耳朵生茧了。所以,我这么怀疑成本价并不是我没有本着与人为善的立场。当你看到后面的交易,怀疑其中的价格是很合理的,仍然是与人为善。交易双方的讨价还价仍然是与人为善。


--  作者:威少
--  发布时间:5/4/2005 4:48: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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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如何接受商业捐助的问题,我觉得很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这里涉及我们自身的定位。我想另开贴专门和大家讨论,因为这个和我们以后的定位密切相关。最好能取得一个共识。




--  作者:nn游侠
--  发布时间:5/4/2005 11:06: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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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威少在2005-5-4 16:48:19的发言:
对于我们如何接受商业捐助的问题,我觉得很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这里涉及我们自身的定位。我想另开贴专门和大家讨论,因为这个和我们以后的定位密切相关。最好能取得一个共识。







对我而言,希望能结成更广泛的助学阵线,包容更多的人参与,争取更多的人力、智力、财力用到助学中去,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动机呢
如果说,与人为善就是迂腐,我喜欢。不过感觉还要好好修炼呢
既然已经说清楚这次活动不以“阳光助学”为名,就不要再论了
很多事情都需要面对面交流的。
世界是多元的,一个问题除了“是”或“非”之外,还会有许多其他状态。这样的投票我就不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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