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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警种长鸣”不说不快的话  (http://www.gxyuanye.cn/dispbbs.asp?boardid=1&id=8077)

--  作者:边缘
--  发布时间:2/19/2004 6:35:37 PM

--  关于“警种长鸣”不说不快的话
我也来说两句吧
我是霞客说的边缘,我第一次来原野,我在时空、红树林、畅游者和游骑兵的网站都叫这个名字。我不是畅游者的,连会员都不是,帮畅游者说话既不会肥两斤也不会得钱,我只想说说当时的情况。“警的”楼主信可以,不信也行。
我到达现场时,疾风已经出事,因为他要赶回南宁参加同学聚会开到我们前头去了。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体很完整,我当时真的以为他只是晕了过去。当时我还摸摸我钱包,看有多少钱,想到:今晚回家的计划落空了,晚上要在医院陪疾风。
此处,我倒想问问警种长鸣”的楼主,什么叫“他们却要么吓傻发呆什么也不做”?第一:当时以为他只是受伤,所以我倒不慌张,这种经历我不是第一次。也许楼主遇到这种事会那样,但绝对不是我。第二:楼主想要我们做什么?做了什么才叫做?当时我们停好车,立即查看疾风的情况(注意是看,不敢动,为什么不能动,这是常识)并询问中巴司机情况和问他打了120、通知交警没有。霞客见他的口罩流血染红怕血液凝固妨碍呼吸,就解开口罩。之后是打电话通知车队其他人。
120来了,交警来了,问他家属电话。这次旅行我和疾风同住一间房住了3个晚上,想起他说过在某单位工作,我刚好有个同学也在那个单位。于是,我打电话通过:我--我老妈--我同学老妈--我同学--我同学的同事--......--家属,兜了几个弯,他家属终于和交警联系上了,不幸中的万幸。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当时还没确定他已经死了,当时是春节放假,如果再拖个几天再一下子通知他家人说他死了,那么对他父母打击就太大了!
在现场我们几个一直在配合交警、120,其实也帮不上什么忙。一直站了2小时呆到天黑。最后,我们问交警: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吗?交警说:你们走吧,剩下的事情要家属来才有用了,开车小心一点!
我试问楼主,我们这样做,你是否满意,他们却要么吓傻发呆什么也不做是从何处听说看见?当时你为什么不在现场?不在现场帮助我们?如果你当时路过看到和我们一起处理的话不知道有多好,可是你的一言一语仿佛就在现场一样。我们要共同解决问题,而不是来这里讨论或者说是吵架。
我这个人很迷信,发动车子,离开事故现场前,向天空望了望,大声说:XX。一路走好!
大家别笑,我就是那么迷信。我相信人有灵魂。我相信他的灵魂飘在天空看着我。当时我可以选择一条路,就是故意忘记他告诉过我他在什么地方工作,然后交警问的时候我就说是网友而已,不知道家属,或者根本就是路过停都不停!!!!!我不是什么好人,NND,但那样做我做不到!
当晚去到上林住下,我才真正的害怕起来,越想越怕,想哭!一个同志20分钟前还好好的,20分钟后就离我们而去了?这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感觉?尽管和他之前并不相识。
回到南宁后,我见过了家属,把当时的情况叙述按他们的要求做了一些事情(这里不好说)。并试图把遗物交给家属。家属并没有要求我在哪个网站发个通告什么的,我们自然也不会大肆宣传。
这个事情经过大至如此,不要越传越玄了。现在有些人传出家属要打官司告我们什么的,真是玄乎!如果是真的我也做好了思想准备,如果不是真的就不要再搞事了,还让不让死者在天堂里安宁的?
--  作者:百合
--  发布时间:2/20/2004 11:14: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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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突然离去了。不了解情况的人,不应该议论谁是谁非,更不要以讹传讹。

人生无常,让我们珍惜身边现有的一切吧!
--  作者:兵哥哥199
--  发布时间:2/20/2004 5:56: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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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教主所言。逝者已逝不要搞那么多事非了。
--  作者:金牙素
--  发布时间:2/22/2004 3:09: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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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摩托车手意外死亡事件的一点看法
尽管这个话题已经陈旧并被锁定,但出差在外上网看到那几帖讨论,不得不仗义执理站出来说说。

发生事件的当晚,就有人告诉了我,因不了解第一手实况,没有往深处表态。后来,随着情况的多方反馈汇总,我认为这是一次完全由个人单独行动因交通违规致害的意外事件,与那次已完结的结队活动没有因果关系,既无法律责任上和道义责任上的关联。至于负面的影响不单是对参加者组织者,亦对于整个社会,人人都要遵守交规;正面的影响就是参加者应当遵从团队纪律和计划,不要擅自离队搞个人主义。
披露这次交通事故是交警和媒体的责任,其现实意义也无非是提醒人们的交规意识。对于已经结束活动的组织者和其它参加者,没有义务就此事件揽事上身,更况死者家属也无意声张。
至于不援手救助伤员的问题,本人一贯坚持专业操作原则,即除非是不能报警或者现场出现了生命特征的现象应当援手救助外,但凡交通事故、火灾、空海难等既发现场,除专业人士,目击者只需报警和保存现场,就尽到了道义上的责任。毕竟,对发生了几十分钟后的事故,受伤者又无件何生命特征,自已又非专业人士,站在一个事后傍观者的角度要求别人,既是苛刻的,也是非理性的。
希望今后无论谁张贴诸如此类的帖子,都应站在公正、尊重起码的事实和人格的基础上。无事生非,人们就有理由怀疑你的真正目的:并非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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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大愿望就是---种三年田、睡三年觉、卖三年菜;明天,就练劈柴、喂马、挤奶。

--  作者:小导杨子
--  发布时间:2/22/2004 3:5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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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还是金牙大哥声声掷地,同意,坚决同意。。。
--  作者:海盗船长
--  发布时间:2/22/2004 11:3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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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孔老夫子说得对“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阎罗叫你三更死,决不等你到天明。冥冥中早已天定,冤不了旁人的。
--  作者:小兵
--  发布时间:2/23/2004 12:00: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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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说了,你还出来说什么呀,你想把原野搞成一个是非之地呀!!!你自己都说不是会员了,人家俱乐部都不急,你急什么,那你不是有皇帝不急太监急之嫌!!!
--  作者:和平
--  发布时间:2/26/2004 4:58: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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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师兄:
        我是和平,边缘所述的是真的吗?当时你在现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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